新疆阿拉尔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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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 单身女性收养孩子条件

添加时间:2022年9月23日 来源: 新疆阿拉尔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omtzv.com/

  韩小波律师,新疆阿拉尔婚姻家事律师,现执业于新疆冬梅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

  收养人只要满足法定的收养条件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小孩的途径一般都是福利院、孤儿院等机构,如果收养人想要知道在哪里办理收养证的,那么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

  1、中国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证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这与婚姻登记不同,主要考虑收养登记数量比婚姻登记少,政策性强,收养登记机关设在县以上民政部门比较合适。

  根据被收养人的种类,我们又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这样规定例于收养登记机关了解弃婴和儿童的情况。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

  2、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必须亲自到被收养儿童户籍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指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

  二、收养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3、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进行收养公证的效力如何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办理收养公证是收养关系得到法律认可的最好方式,其目的是确保收养关系的有效性,使各方当事人正确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和社会的安定,从而保护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公证员受理申请收养公证之后,必须对收养的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询问,着重查明:该收养关系是否具备有关收养的各项条件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经过审查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调查核实后,认为符合条件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以及证据齐全后,才可出具收养公证书。

  上面的是为您整理的最新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的法律知识。综上,收养证一般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当然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也需要民政部门同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单身女性收养孩子条件

  如今许多单身女性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独立之后,并不想结婚,但是自己又很喜欢小孩,那么单身女性收养孩子条件有哪些呢以下就是为大家详细介绍单身女性收养孩子条件以及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单身女性收养孩子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二、办理收养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7、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三、单身人士收养孩子的程序

  1、达成收养意见

  收养人与送养人自愿就收养达成一致意见。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在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并且对双方合意的形式,法律不作强行要求,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

  2、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收养合意后,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在订立收养协议之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

  3、办理收养公证

  公证不是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当事人在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自愿办理公证。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4、办理户口登记

  最后,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以上就是整理收集的关于单身女性收养孩子条件的法律知识,单身女性收养孩子需要满足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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