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波律师,新疆阿拉尔婚姻家事律师,现执业于新疆冬梅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民法典中虚构债务转移财产怎么认定
债务人在没有借款事实的情况下,伪造一些债权债务关系凭证,以自己的财产偿还虚假的债务,目的是逃避债务承担的,可以认定虚构债务,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离婚时虚构债务犯法吗
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具有相应借款能力、资金在银行的往来情况、借贷款项在会计账簿上记载的依据等证据材料,以审核并判断借贷事实本身的真伪。另外,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存在虚构债务,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其少分或者不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借款事实的情况下,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承担,伪造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以自己的财产偿还虚假的债务,就可以认定为虚构债务,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一、离婚财产如何确定价值
夫妻离婚时,财产的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确定财产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结婚送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并且,按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工资、奖金;
2、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一般情况中,结婚彩礼是在婚前给,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认定为个人财产。
所以,如果结成夫妻后,双方感情破裂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那么结婚彩礼就不能请求分割。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就财产的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