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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方式?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就一定要迁出来吗?

添加时间:2023年3月1日 来源: 新疆阿拉尔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omtzv.com/

 韩小波律师,新疆阿拉尔婚姻家事律师,现执业于新疆冬梅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方式

  核心内容: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需要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二法定解除则需要有法定的理由才可解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养关系解除的知识。


  一、收养的协议解除


  收养的协议解除是指养父母与养子女双方同意,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1、协议解除的条件


  协议解除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同意的意思表示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之。


  根据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则完全由其送养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由作为法定代理人的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解除收养要征得养子女本人的同意;如果被收养人已经成年,就由养子女自己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双方终止收养的合意,除了双方都同意终止收养关系外,双方还应就收养解除后的财产问题达成共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2、协议解除的程序


  根据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可见,协议解除的程序也实行单一的登记制。并根据第9条 、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二、收养的法定解除


  收养的法定解除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将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1、法定解除的条件


  ①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属于协议解除。


  ②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我国第26条第2款规定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养父母必须承担抚养、教育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养子女有虐待、遗弃行为,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③养父母与成年的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我国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养子女成年后,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恶化,双方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养父母或养子女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2、法定解除的程序


  法定解除的程序,即诉讼解除程序,是指当事人通过诉讼,解除其收养关系的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着重审查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听取年满10周岁以上被收养人的意见,本着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益和有利于未成年被收养人抚养、教育、成长的原则,妥善处理纠纷。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应及时裁决,以解除当事人的收养关系,避免其他纠纷的产生。


  收养法对收养人单方解除收养关系是有限制的。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除非送养人要求或同意,否则,收养关系不得解除。当然,法律对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也不会听之任之。一般只有当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的养子女的行为时 , 法律才会支持送养人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他们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经过调解,当事人愿意和好的,应准予他们维持收养关系;调解无效时,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收养关系自准予解除收养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就一定要迁出来吗

  解除收养关系之后,可能就会有人有疑问: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就一定要迁出来吗不仅是收养人,被收养子女也会有这样的疑问,因为如果与原先的收养家庭解除收养关系之后,被收养子女就不与其构成;户;的关系。所以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到底要不要迁出呢




  一、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是否要迁出


  我国法律、包括户口管理条例中从来就没有关于在某种情况下必须迁走户口的规定。也就是说,公民的户口迁移,完全可以遵从本人的意愿。只要迁入的时候是合法的,之后只要自己不主动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强制其迁走户口。法院对于户口迁移的起诉,也不会受理的。因此,如果解除收养关系,户口不迁出是可以的。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根据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


  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3、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4、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户口管理条例中从来就没有关于在某种情况下必须迁走户口的规定,所以即使是与收养家庭解除了收养关系,被收养人依然可以把户口定在原收养家庭的户籍下。希望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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